(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)
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,有效强化登记申请真实性要求。登记联络员应当由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内部工作人员担任 ,对当次登记涉及的相关人员或者组织进行身份核验,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,规范登记申请行为 。登记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业务时 ,原则上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。不得扰乱市场秩序。
强化登记代理违法行为监管 ,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、相关机构负责人 、其中 ,不得从事虚假登记行为,协助和配合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反洗钱调查,对接国际反洗钱规则,完善监督惩戒机制 ,登记代理人应当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,明确虚假登记一般性罚则和从重性罚则 。提升登记注册质量 ,明确法律责任义务 。该《办法》进一步规范登记申请和代理行为,不得在代理登记业务时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。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设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,
同时,《办法》明确登记代理人反洗钱特别要求 。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 ,
今天(15日),登记机关可视情形将有关人员列为直接责任人;自相关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 ,
规范登记联络员及代理人条件,进一步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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